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污水干管连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阅读量: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污水干管连通工程,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污水干管连通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
2.3 项目概况: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道路整体呈南北走向,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为解决高铁南站片区的污水出路及完善实验区污水系统排放问题,将高铁南站片区污水顺利排入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本次计划实施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西侧d1400污水管道,污水干管全长约486米。投资估算约为420万元。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孙武路(公园北一路-志洋路)污水干管连通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2年6月或7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08月3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2年年6月或7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25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袁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03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电话:0371-60890276
电子邮箱:gqjssp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