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坡刘门站至祥符刘门站和蔡庄坡门站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阅读量: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坡刘门站至祥符刘门站和蔡庄坡门站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19-410173-45-03-065040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南水北调以东区域。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从商登高速起,沿会展路向北至金陵大道,沿金陵大道向西至滨河东路,沿滨河东路向东至豫州大道。建设内容为城市燃气高压管网,管径φ508,压力2.5MPa,采用直缝埋弧焊接钢管(材质L36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全线管道及线路工程施工,具体包括管道沿线:测量放线、作业带清扫、管沟开挖、布管、冷管加工、管道组焊、管道补口补伤(含管道防腐层检漏及修复)、通球扫线、管道吹扫试压、管道干燥、管沟回填、地貌恢复、三桩安装和穿越工程(顶管及定向钻并含稳压块和套管)施工。
管道焊接工艺按设计要求为手工向下焊、手工半自动下向焊工艺,焊材为全进口伯乐焊材,焊口检验一次合格率达到98%及以上,焊口合格标准为二级片。开工前中标单位必须提前做好焊接工艺评定,编写焊接考试方案报锅检所备案,并组织焊工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管道沿线需交叉穿越既有管线、电(光)缆、公路、铁路、池塘、河流等,施工时注意防护。公路顶管穿越与定向钻穿越管线须单独试压,管道强度试验3.75MPa,严密性试验2.88Mpa(管线所经人口稠密地区,分段试压必须确保安全)。
2.4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以甲方确认时间为准)起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单位工程一次合格率100%,焊接一次合格率98%(按口计)及以上,管道埋深一次合格率100%。
2.6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建设内容为城市燃气高压管网,管径φ508,压力2.5MPa,采用直缝埋弧焊接钢管(材质L360)。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坡刘门站至祥符刘门站和蔡庄坡门站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项目-K0-K7+300段;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坡刘门站至祥符刘门站和蔡庄坡门站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项目-K7+300-K9-940段和会展路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压力管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安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请各潜在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且施工期间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除外)(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9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9月8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9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5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0371-56591958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港大道与如荼路交叉口西锦荣信息科技园11号楼6楼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苟先生
电话:0371-56788119 15093223313
电子邮箱:860082257@qq.com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1号楼A419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